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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建议:车损后别忘拍张照
2006-11-30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新近购买的二手车,在付清货款、办理完过户手续后,突然被告知随车一年的保险是只有报单无保费的“空保”。 面对2000多元的损失,事主杨先生感叹:二手车交易真得多长几个心眼。 
  在锡经商的杨先生在金城湾二手车市场金宁二手车服务部,花30500元购置一辆行驶不到一年的7座长安之星面包车。虽然这款车的新车市场价才38000元左右,但杨先生见该车车况好,还交了两年车险,保期到2007年9月,一盘算可省下一年2600多元的保费,便在看车当天就付清了全部车款。8月14日,杨先生高高兴兴开着车办理过户手续时,原车主的一句话让他的高兴劲跌到了谷底:这辆车的保险有问题,你赶紧找二手车经营部!

  原车主向杨先生透露,因自己托人买保险被骗,两年车险只交了一年费用,还有一年是只有报单没有保费的“空保”。对方还称二手车服务部知晓这一情况。杨先生随即向保险公司证实,得知该车确实只有一年保险,于是拿着购买合同到出售该车的金宁二手车服务部讨要说法。可对方先是称自己不知情,随即又说原始报单丢了。无奈之下,杨先生到二手车管理处进行投诉,可相关人员的解释让他彻底灰心:杨先生手持的是一份无效的购买合同,因为在买卖双方签字一栏中,卖方填写的是个人签名,且未加盖公章,也就是说这份合同等同于杨先生与私人进行的交易,不在管理处的管辖范围。

  无锡市消委会有关人士表示,二手货品有别于正常商品交易,国家三包无具体规定,也不属于消法适用范围。保险业内人士指出,除了杨先生遇到的“空保单”之外,二手车保险还存在不少问题。

  如“挪用保费”,消费者轻信个人承诺,直接向某非法中介个人递交保费,非法中介的个人承诺如果不予兑现,客户在后期就难以正常享受保险公司的理赔;如“假保单”,客户持有的保单是假保单,纯属无效,使其无法获得正常理赔;如“鸳鸯单”,一个保单保两个客户,即一单保两车,保单无效,客户双方无法获得正常理赔。

  经过杨先生几次上门理论,目前金宁二手车服务部同意拿出1000元平息争议。杨先生后怕地说:若没有及时发现是“空保单”,当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害赔偿后,我的损失岂不难以估量。二手车交易中的陷阱真是防不胜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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