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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协会召集权利人大会 可能公布版权费细则
2006-11-29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近日来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上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下称“音像协会”)今天将在北京召集权利人大会。在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公示卡拉OK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此次权利人大会或将公开版权使用费收取的实施细则,征求权利人的意见并对实施细则进行表决。

  百代唱片版权部莫先生告诉《第一财经日报》,音像协会召开的权利人大会将会为下一步收费工作进行筹备。而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称将会关注此次权利人大会。

  8月21日,国家版权局公布卡拉OK收费标准征求意见后,曾召开一个收费标准的征求意见讨论会,会上邀请了部分权利人和地方行业协会。但最终,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标准还是确定为原定的每天每间包房12元,并由此引发了以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为代表的部分地方行业协会的公开反对。

  作为权利人,莫先生表示,任何事情都需要开头,标准无论制定为多少,都会出现问题,虽然目前12元的标准受到抵制,但他认为还是可以实施。同时,莫先生也表示,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提出的1元标准实在太低,“不如不收”。

  实施细则或将综合考量三点因素,第一是根据经济发展,在不同地域间制定不同的标准,第二是根据用途和经营性质制定不同标准,第三是收取的版权费如何分配。

  昨日,记者致电音像协会,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准备今日的权利人大会,相关内容要等大会结束后才能对外公布。

  昨日,朱南向记者重申了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的看法,表示只有当音像协会具备法律主体资格之后,才有制定收费标准和开展收费活动的相关资格。而上海方面仍然认为每天每间包房1元的标准更为合理。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也于20日公开声明: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李亚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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