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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殿大修关闭 门票一分不少收
2006-11-23 阅读: 出处:新华网 作者: 编辑: 


    因不知故宫博物院(简称故宫)部分景区维修,而掏60元钱购买门票参观的雷先生,感到钱花得有些冤。他以此为由将故宫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9月20日上午,经过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开庭审理后,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当庭驳回了雷先生的诉讼请求。不过,雷先生表示,要将官司进行到底。

   门票付全价 景点打折扣

    8月17日下午,雷先生在故宫午门东侧售票处,购买了一张60元成人票。售票人员并没有告诉他,院内部分景点在维修。可一踏进午门,雷先生发现太和门被蓝色施工网包裹着,太和殿的殿顶也有许多工人正在施工。周围到处都是“施工现场,请勿入内”的牌子。

    雷先生认为,他与故宫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故宫明知其提供的服务有“折扣”,而在销售门票时没有尽到应尽的告知义务。这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影响了其选择权。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和雷先生有同感的游客很多。

    “太和殿是皇帝举行盛大典礼、接受文武官员朝贺的地方。”山西旅游团的陈小姐告诉记者,“进故宫后才见到太和殿正在维修。没有参观太和殿,这60元花得实在不值。”

    因公务到京出差的杨先生向记者抱怨道,“我从广西来京,时间很紧,只能利用工作间隔参观北京著名的景点。买门票进来之后才知道故宫正在维修太和殿,今天真不该来这里。”

    一位韩国来华的先生对记者说,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故宫在维修。早知这样,今年就不来中国旅游了。

    “我们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一位故宫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故宫售票厅的横匾下,故宫管理部门张贴了《维修通知》。可是,记者也注意到,真正的售票窗口却在此售票厅的旁边,不经意的游客冲着人多的地方去买票,很可能不会留意到这张《敬告》。而且,到售票窗口买票的游客并不多,多数游客都在旅行社的带领下参观故宫,他们根本就见不到这张《敬告》。

    雷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故宫退还门票费60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双方准备充分 庭审过程精彩

    在持续两个半小时的开庭审理中,雷先生和故宫的代理人展开了一场精彩的辩论。

    雷先生认为,尽管故宫在其售票窗口旁张贴了《维修通知》,但位置不显眼、字迹小,大部分游客根本不能看到,所以应认定故宫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而最关键的问题是,他感到,自己与故宫之间的合同关系不公平。他说,自己支付了足额费用去参观,却不能见到最主要的景点太和殿。

    更有趣的是,在法庭上,雷先生不仅向审判人员展示了文字证据,而且还从网络上下载了两段视频证据,生动地证明了故宫维修对游客造成的不利影响。这些视频证据全部来自于中央电视台记者对故宫的采访,包括游客对故宫维修的知晓度、故宫工作人员的表态以及境外游客对太和殿维修的遗憾等内容。

    显然,被告方故宫也是有备而来,其代理人一口气向法院提交了37份证据。这些证据表明,自2005年9月以来,故宫就向新闻媒体公布了太和殿、中和殿等古建筑的维修计划和时间安排。2005年底至2006年初,故宫又以新闻通告的形式,向20余家全国性和地方性新闻媒体公布了“太和殿因大修即将关闭”的消息。并且,为弥补施工对游客参观所造成的影响,故宫还新增加了开放乾清宫西庑和东庑等区域。除了这些公示外,故宫还在仅有的三个售票窗口旁边,提示游客太和殿关闭修缮的事宜。因此,故宫认为,自己不存在侵犯原告雷先生知情权的行为。

    而精彩的是,法庭调解时还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双方曾经同意调解,不过雷先生却抛出了一个惊人的调解方案——要求故宫退还门票中所包含参观太和殿的费用。这引来了故宫代理人的不满,当场否决了该方案。因此,调解也无疾而终。

    最后,法院当庭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故宫在修缮太和殿等古建筑前,已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了太和殿等建筑将关闭维修,停止参观的消息。同时,故宫也在售票处悬挂了通告牌,故应该是认定故宫已经以合理的方式,告知了参观者此真实情况。雷先生购买门票后,双方即达成了旅游服务合同关系。雷先生在双方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成立之时,应当已经知道太和殿关闭修缮事宜,所以,驳回了原告雷先生的诉讼请求。

    雷先生听到判决后,明确表示要上诉。看来,该案的最终结果还悬而未决。

   门票是否应下调众说纷纭

    其实,近一时期,国内旅游景点维修的情况,不只故宫一家。颐和园、天坛公园、北海公园等景点目前都在修缮中,门票却坚实不可动摇。

    今年5月,记者曾前往颐和园游玩。没想到花了30元的门票进颐和园,其主要景点长廊和万寿山都在维修,最后只得扫兴而归。

    参观故宫的不少游客都向记者表示,公园景点维修,减少了参观景点、甚至是太和殿这样的重要景观,公园票价就应该下调。

    公园维修时,门票价格是否应下调,各界众说纷纭。

    北京凯锐律师事务所郭福良认为,景区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修缮信息,以保证消费者的选择权。如果景区未尽到告知义务,则侵害了消费者的消费权和对正在进行修缮的景点的观摩权,这属于对消费者的欺骗行为。消费者完全可以就门票、交通费进行索赔。

    一位资深法律专家指出,公园票价本应该是一个浮动机制,而不是目前这种仅仅分为旺、淡季价格的状况。他说,当部分景点或重要景点维修时,票价应当进行合理下调,以示公平。

    不过,管理部门对此却持反对意见。

    “门票是国家定价,我们无权调整。”故宫代理人这样告诉记者。颐和园、天坛、北海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也如是说。

    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告诉记者,公园门票定价和一般商品定价不同。公园门票不是根据商品价值确定价格,也不是把景点累加起来定价,而是国家综合各种因素之后,由发改委统一定价。所以,不可能因为某几个景点在修缮,发改委就组织听证会降价,等待修后再重新调整回来。“历史上没有这样的惯例,国外也没有这样的先例。”

    他认为,对公园来说,最主要的任务是在媒体或者公园门口做好公示,明确告知消费者修缮信息。“不过,游客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作为主管部门只能对此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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