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政法1号文件首次为经济工作而发 |
| 2009-01-14 阅读: 出处:新华网 作者:代群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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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1月12日电 各地省委政法委是典型的非经济部门,可是新年伊始,安徽省委政法委的1号文件却是为经济工作而发。
1月6日,安徽省委政法委下发政法1号文件:《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机关服务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政法1号文件为经济工作而发,这在安徽是第一次。”安徽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细读安徽政法1号文件,文件要求安徽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要做好五件事。一、维护社会稳定。二、为重点工程保平安。三、服务新农村建设。四、优化市场环境。五、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这五件事无一不和经济工作息息相关。没有社会稳定,何谈保增长?没有良好的社会治安,拉动内需的大建设如何进行?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农村消费市场能启动吗?没有良好的市场环境,经济能平稳较快发展吗?安徽政法1号文件要求的五件事提出了一个鲜明的观点:在全力抗击金融风暴影响的工作中,非经济部门不是配角。 在金融危机影响逐步扩散的情况下,非经济部门如何服务经济建设?在安徽的政法1号文件中,记者看到,安徽政法部门立足自身工作特点、服务经济发展的思路体现得淋漓尽致。 文件要求,安徽政法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时,要“密切关注股市、房市、物价波动等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影响”。 在为重点工程保平安时,安徽政法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对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聚众闹事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 在农村,安徽政法部门要“依法打击抢劫、盗窃农民生产生活资料,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市场方面,安徽政法部门要“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经营权”,同时“各级政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