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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收费现金可管道传输到金库
2008-11-20 阅读: 出处: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新华网济南11月19日专电 (记者董振国) 近日,山东在高速公路收费系统中首次使用现金自动传输系统,收费员足不出户就可将现金传输到几百米外的金库内,改变了以往高速公路的现金缴款模式,进一步提高了收费站运营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这套系统近日在京沪高速公路鲁苏省界收费站开通。现金传输系统是在收费亭控制台安装一个终端工作站,通过收费亭内终端和传输管道将现金筒自动传送到金库。收费员在岗时,每当收取到规定金额的现金,清点完毕后就可以放入现金筒,并通过现金传输系统将现金传到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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