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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发表联合新闻公报 双方再确认战略互惠关系
2007-04-12 阅读: 出处:中新网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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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十一日抵达东京访问,日本首相安倍晋三陪同温家宝总理前往参加在首相官邸庭院举行的欢迎仪式。中新社发 王健 摄
    
    中新社东京四月十一日电 (记者孙宇挺 朱沿华) 中日双方今天在东京发表《中日联合新闻公报》,双方再次确认,根据去年十月安倍首相访华时双方发表的《中日联合新闻公报》,努力构筑“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实现中日两国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
    
    双方并就构筑战略互惠关系达成以下共识:
    
    (一)战略互惠关系的基本精神是:
    
    中日两国共同为亚洲以及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建设性贡献,是新时代赋予两国的庄严责任。基于这一认识,今后中日两国将全面发展在双边、地区及国际等各层次的互利合作,共同为两国、亚洲以及世界作出贡献,在此过程中相互获得利益并扩大共同利益,藉此推动两国关系发展到新的高度。
    
    (二)战略互惠关系的基本内涵是:
    
    一 、相互支持和平发展,增进政治互信。保持并加强两国高层往来。努力提高各自政策的透明度。扩大和深化两国政府、议会、政党的交流与对话。
    
    二、深化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加强在能源、环保、金融、信息通信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充实和完善合作机制。
    
    三、加强防务对话与交流,共同致力于维护地区稳定。
    
    四、加强人文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相互理解和友好感情。广泛开展两国青少年、媒体、友城、民间团体之间的交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
    
    五、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地区及全球性课题。共同致力于维护东北亚和平与稳定,坚持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双方赞成联合国包括安理会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支持东盟在东亚区域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共同在开放、透明、包容等三项原则基础上促进东亚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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