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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谯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火权代理区长的决定
2008-12-30 阅读: 出处: 作者:丁兴根 武婉 武建新 编辑: 
    2008年12月29日谯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鉴于王炜已辞去谯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谯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谯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火权代理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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