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春运 拒绝“超载司机” |
| 2009-01-03 阅读: 出处: 作者:张 雷 金 刚 王晓飞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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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春运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了,可是部分司机和车辆却不能够参加春运。 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到2月19号结束,为期40天。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出台的春运方案,今年对驾驶员的要求更加严格。 市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 王建强:在2008年有两次以上超员20%,以及一次以上超过50%的这些驾驶员,包括车辆,不准参加春运。 其他五类驾驶员,也不能参加春运。1、在2008年计分周期内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2、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3、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4、在实习期内的;5、未取得相应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 驾驶员规定的严,车辆也有规定,如果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车辆,也不具备参加春运的条件。1、到期未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2、达到报废条件经批准延缓报废的车辆;3、有3次及以上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的车辆;4、运输企业(经营业户)没有定期维护记录或运输企业没有对安全状况签署检验审核意见的车辆。 交警部门在春运开始之前将进行严格考核和安全检测,对于合格者准予签发春运证。对于不符合春运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擅自参加春运,交警部门将会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