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出台 公务用车集中管理 统一调度 |
| 2008-08-20 阅读: 出处: 作者:姚 露 孙明亮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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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管理公务用车。 我市出台《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的配备、编制核定标准以及处置审批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办法》规定: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市直正处级单位可以配置一部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0万元以内的公务用车;其它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15万元以内。 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其直属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市级各人民团体机关在职县处级干部的公务用车,按单位领导职数5人以下定编1辆。 市委、市政府还就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作出相关规定,提出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管理办法》的有关领导及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室主任 张磊:市直机关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单车费用核算制度,公务用车燃油消耗和修理费用管理,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公务用车的保险,修理和加油实行政府采购。 |